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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徵信業者角度看新聞>主臥偷裝針孔!人妻成功逮到腥夫交合小三 卻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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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徵信業者角度看新聞>主臥偷裝針孔!人妻成功逮到腥夫交合小三 卻吃上官司
新聞原出處:
主臥偷裝針孔!人妻成功逮到腥夫交合小三 卻吃上官司
大家看完這篇新聞,就能明白小編為何常常聽到柳執行長都說,抓姦、蒐證、跟蹤這些事情還是交給專業的來啦!
新聞中的楊姓人妻因為懷疑丈夫出軌,所以自己偷偷在他們夫妻倆的主臥室裝設針孔攝影機,也真的拍到丈夫帶小三回家發生關係的畫面,當然楊姓人妻也肯定是向2人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並且要求賠償,卻因為這樣,害自己也纏上官司,因為她在未經丈夫同意情形下,私自裝設針孔攝影機,而她的丈夫認為自己的隱私遭到侵犯,反過來控告人妻妨害秘密,最後這位人妻被法院依妨害秘密罪,處拘役50日,緩刑2年。可上訴。
很多案例發生時,當事者都會想著只要有證據證明一切就可以翻轉結局,讓對方得到報應,卻沒有想到可能因此觸犯法律條文,就算拿到賠償金,可是自己除了還得要賠償對方、繳納罰金以外,還要再揹上一條前科,真的得不償失,因小失大!!!
什麼是妨礙秘密罪?
妨害秘密罪章增訂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1.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2.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此條文構成要件指以不正當的方法侵犯他人的隱私或是竊聽他人秘密,且必須符合”無故”及”非公開”兩個要件。”無故”是指在法律上欠缺正當理由,而”非公開活動”指主觀上不讓他人知道,客觀上在隱密的空間環境,不對公眾公開而具有隱密性,例如自家私宅、包廂、房間、車內等均屬之。
而偵探社經常遊走於法律邊緣,因此不論是想入行或是委託辦案,都必須要了解基本的法律條文以保障自身權益。而一般在行蹤調查時,一定都是在公開場合進行調查,若是進入民宅、汽車旅館等私人空間,家協偵探社也一定會採取其他的方式,絕對不會踩到法律的底線。
家協偵探社秉持誠信原則,不隨意遊走法律邊緣,而讓委託者身陷危險困境,因為我們知道如何避開風險,且以合法正當的方式為委託者進行調查,也絕不採取不良違法手段。因為我們除了要保障自己員工安全外,也必須要讓委託者感到安心、放心將案件交給我們處理,讓委託者放心及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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