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偷吃地方媽媽還告綠帽夫 揭最狂小王囂張惡行
新聞原文:
【教練偷吃學生媽】偷吃地方媽媽還告綠帽夫 揭最狂小王囂張惡行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925soc001/?utm_source=line&utm_medium=mmpage
某公立國小的林姓老師還有一個身分,那就是學校足球隊教練!在學生的媽媽們之間可說是相當有名氣,林姓老師還因此和其中一位學生的媽媽(以下簡稱小芬)發展出不倫戀!小芬的丈夫氣的是牙癢癢,一狀告上法院!
「如果妳沒有結婚,我一定追妳!」,林姓老師曾對小芬這麼說過。林姓老師的花言巧語讓小芬暈船暈得根本忘了他還有老公和小孩,某天和丈夫大吵一架之後,毅然決然離家……..
小芬離家沒多久後,接獲通報說她的丈夫要輕生!後來雖然是一場烏龍,卻讓小芬的丈夫有了家暴紀錄,讓人細思極恐的來了…..原來這一切通通都是”林~老師”的陰謀!!
根據小芬的供詞,她明確表示與林姓老師曾多次發生性關係,但某次做愛完,林姓老師竟無情得跟小芬說:「我們倆人不可能在一起,但如果想妳,可不可以再找妳?」小芬才發現一切都是夢,林姓老師根本是渣男中的渣男,於是決定斬斷這段情,回歸家庭。
事隔半年,林姓老師又找上小芬(小編表示:真的是陰魂不散耶~~),小芬的丈夫忍無可忍了,直接找上林姓老師任職學校的校長以及他本人,校長答應讓林姓老師調職,結果又反悔,小芬的丈夫提出訴訟,結果敗訴……因為後續又發現林姓老師囂張的行徑,在社群媒體寫下:「原諒你是上帝的事,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見上帝!」,甚至還發現林姓老師曾對自己的女兒有不該有的觸碰行為,於是多加兩條恐嚇罪以及性侵,通通都敗!訴!
因為…………………沒!有!證!據!
也因此讓林姓男子越發囂張,還想反告妨害名譽,最終法院判定林姓老師侵害配偶權成立,須賠償三十萬元,校方也因判定結果決定不續聘林姓老師,然而這位林姓老師依舊不悔改的還想方設法要脫罪,看到新聞的後面,小編不禁感慨,柳執行長一再強調的,尋求專業協助都遠比孤軍奮戰的好啊~!
今天小芬的外遇案,如果她的丈夫能夠在配合專業團隊的蒐證下及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的話,在通姦尚未除罪化的時期,結果是不是不會如此曲折了呢?大家認為呢?歡迎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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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您必須了解的事實:
台灣一直存在”通姦罪”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除非有明確性器官接合的直接證據,例如採集到2人的體液或保險套,否則不容易成立。在109年5月29日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違憲,自解釋之日起失效。但這並未代表所有的外遇都要合理化了哦~!小編特此為各位整理了一些傳送門,讓大家對”通姦除罪化”能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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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文連結:
- 通姦除罪化 刑法239條即起失效!大法官釋憲「7961字全文」帶你看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5-29/414111
- 通姦除罪化 到底除什麼?
https://castnet.nctu.edu.tw/castnet/article/11457?issueID=675
- 通姦除罪化啦!但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