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雙重人格性侵案爆爭議
【全文】缺乏鑑定引發法界醫界大論戰 雙重人格性侵案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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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大致講述一名自稱有解離性身分障礙症(俗稱多重人格)的人妻(以下簡稱小美),小美自稱體內有A與B兩個不同人格,A人格特質柔軟敏感;B人格特質冷靜理性,兩人格之間知道彼此存在。
小美的丈夫”默許”她的另一人格擁有感情自由(這邊小邊就開始覺得劇情奇妙了),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網友K男,而K男也知道她擁有雙重人格。與A人格是交往關係,B人格是朋友關係。
一次小美和K男在男方住處約會時,小美洗澡後以B人格身分赤裸身體趴在床上,請K男幫她擦乳液,因此讓K男萌生了想測試小美的B人格是否和A人格一樣,對他有高潮的反應,就這樣不顧小美B人格抗拒,強迫壓住她的身體霸王硬上弓。
劇情離奇的地方是,在性侵過程中,小美的A人格突然出現了,因為A人格和K男是交往關係,後來是在情投意合的情況下結束大戰。而且小美的A人格後來得知K男對她的B人格性侵後,惱怒,而後K男向A人格的小美道歉關於他對B人格做的事(小編真是越來越理不清這到底是甚麼狗血劇情了)。
隔天,小美以B人格睡醒後,因感到下體疼痛,上警察局報警並到醫院驗傷,台北地檢署最後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K男。
而這次事件對於小美雙重人格的部分有不同派說法:(以下擷取自新聞片段)
反對起訴派:
- 全案並未對小美進行精神鑑定,小美也沒有就醫紀錄。
- 身心科醫師直言:「多種人格光從醫學角度都很難斷定,很容易偽裝,未經嚴格鑑定就起訴,非常不妥。」
- 法官私下認為,本案在被害人是否為解離性身分障礙患者部分,完全沒有證據,不應單以被告的自白就作為起訴依據。
同意起訴派:
- 有法界人士支持檢方起訴的論點。無論小美是否擁有雙重人格,只要被告在侵犯的當下,小美有表達抗拒之意,被告就應該尊重她的身體自主權,無論性侵犯行過程中或結束後,小美是否改變心意變成合意性交,都不會改變被告侵犯小美的既遂行為。
- 案件被告自陳能夠分辨小美的2個人格,偵查過程中坦承不諱,甚至寫下自白書,以法律層面而言,起訴完全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