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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81筆資料

  • 2023-03-12
    <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律師公會驚爆女內賊 神鬼會計3年A1800萬
    新聞回溯(2021/12) 獨/律師公會驚爆女內賊 神鬼會計3年A1800萬「買保險請看護」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16/2147935.htm#ixzz7kUsbCoFE 私吞台北律師公會1800萬 女會計哭喊:公會對我不錯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11222/YROAISWZEJFMRPSZIRXEKRDBKU/?utm_campaign=twad_article_share&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url_copy&utm_content=share_link 新聞回溯(2022/07) 台北律師公會被A走6000萬!竟是女會計幹的 犯案8年雙手一攤:沒錢還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726/1A3F8F3EFD07AE3A79BB9EF220 新聞回溯(2022/10) 律師龍頭爭霸2/最有錢的公會慘遭掏空 幾十年來竟無會計師查帳機制 https://ynews.page.link/fxSAu 此案件緣起在2020年底時,這位神鬼會計向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自首」,承認侵占公款235萬元,她償還公款後,遭律師公會解雇並提出刑事告訴。這位神鬼會計本來想著還了這筆,可以掩蓋事實,但經公會仔細查核後,發現2020年這位神鬼會計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補了400多萬元,想不到這已經讓公會的人都感到不對勁了,因此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 不調查都沒事,一調查就發現驚人的事實!這新聞在2021年底就被爆出來,當時這位神鬼會計被發現從2017到2020的期間,每年都悄悄地移動公款六百多萬,用來繳交自己的保險以及母親看護費用,這三年總共侵占了將近1800萬的公款。 然而,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被查出的虧空金額如同雪球越滾越大,到了今年七月,又被發現其實這位神鬼會計從2013年就開始挪用公款,且金額之龐大!從2013到2016年就虧空了三千多萬,2013至2020這八年乾坤大挪移了六千多萬的公款…………..。 到了最近,新聞又浮出水面,在經過會計師回溯查帳作業後,目前還持續進行中,虧空金額仍在增加中……..。隨著金額的增加,也越來越讓大家感到驚訝、咋舌不已。小編認為這手法真的……還是無法相信居然有辦法這樣挪用公款將近十年!! 雖說家醜不外揚,但此次的”神鬼會計”案例也讓大家發現了,原來台北律師公會這麼有錢,有錢到讓會計在十年期間虧空了六千多萬(可能不止)!而且這樣一家大型的公會居然沒有會計師查帳?!明顯的內控也出現了問題,真的很不可思議! 日也防夜也防,卻防不了家賊!這是一則典型企業內鬼的案例,相信大家對於從事會計或是帳務相關的人員的印象都是循規蹈矩、一板一眼、公平公正的行事作風,因此做這行的人總是展現出讓人感覺專業、沉穩、可靠、可信賴的,卻萬萬沒想到居然碰上了這樣一位”神鬼會計”!而且,虧空的單位居然還是負責替人民伸張正義的律師公會?!在這樣嚴謹的單位,到底是怎麼移轉這些錢的啊?小編真的感到神奇!! 當事件逐漸攤在陽光下,相信整個律師公會的形象已經大打折扣,因為成立律師公會的宗旨是向各大企業界推動法令遵循、內部控管等業務,但這次的虧空案,卻讓外界認為律師公會自打嘴巴,因為連自己公會的內控都做不好了,實在很難說服別人。 #執行長評新聞 如果連擁有八千多名律師的公會都會發生員工貪汙的事件了!那麼,到底還有甚麼團體或是公司行號有辦法贏過這律師公會,內部都不會發生員工貪汙的事件,是一股清流的呢?! 懷疑公司內部員工貪汙?收取廠商回扣?員工品行有問題?卻沒有證據?! 找家協偵探社,我們很樂意為您服務! 商業蒐證抓內鬼,家協幫您揪內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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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看電影看影集學習當偵探>從電影【福爾摩斯先生】探討一位偵探所需具備特質
    之前在粉專曾給大家介紹過一位名偵探福爾摩斯 沒看過文章的點這邊 https://www.facebook.com/luck588588/photos/a.2405239313073526/3166843013579815/ 這次的主題依舊圍繞福爾摩斯,只不過是圍繞在他的晚年生活,這部改編電影對於人性的部分有更深入的探討,令人省思。小編推薦粉絲們可以去看看這部電影~ 這部電影改編自書籍《心靈詭計》,描述福爾摩斯的晚年,講述著年齡高達九十歲的天才名偵探福爾摩斯感受到了他從前犀利敏銳的觀察力、記憶力和體力都已慢慢變得不如從前。但也許是人生大半時光都作為一名偵探,福爾摩斯因為一件神秘的懸案耿耿於懷,一開始他不喜歡華生幫他寫的小說,因為充滿”不真實”,而隨著他的摯友華生離開人世,卻讓他無所適從,這時卻有另一個小男孩羅傑讓他燃起了揭開真相的動力,故事的主線是從真實的時空闡述他頓悟前後不同的心境變化及作為。 一直以來邏輯、觀察、推理都是福爾摩斯最注重的事情,理性就是他的最佳標籤。當時的他認為找出真相就是一切,其他的都不重要。然而當他越發現真相時,逐漸推翻一些他年輕時的價值觀……. 我們所認知的福爾摩斯,是一個絕對理性,但不通情理、只管真相的人。雖然體力與記憶都退化了,但心靈卻有所成長與改變。感性的思維,是一個人必須要有的,感性是可以讓理性更加完善的一項調劑,最後福爾摩斯頓悟到了理性並非一切,在晚年時期開始轉為感性的思維模式,開始懂得付出,而且成為懂得關懷及大愛身邊人的一位理性根感性兼具的偵探。 真相固然重要,但能夠曉以大義並感化對方,也是作為一名偵探不可或缺的技巧,就如同家協偵探社的名字一樣”幫助家庭和諧” ,您也需要一名理性感性兼具的偵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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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偷吃地方媽媽還告綠帽夫 揭最狂小王囂張惡行
    新聞原文: 【教練偷吃學生媽】偷吃地方媽媽還告綠帽夫 揭最狂小王囂張惡行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925soc001/?utm_source=line&utm_medium=mmpage 某公立國小的林姓老師還有一個身分,那就是學校足球隊教練!在學生的媽媽們之間可說是相當有名氣,林姓老師還因此和其中一位學生的媽媽(以下簡稱小芬)發展出不倫戀!小芬的丈夫氣的是牙癢癢,一狀告上法院! 「如果妳沒有結婚,我一定追妳!」,林姓老師曾對小芬這麼說過。林姓老師的花言巧語讓小芬暈船暈得根本忘了他還有老公和小孩,某天和丈夫大吵一架之後,毅然決然離家…….. 小芬離家沒多久後,接獲通報說她的丈夫要輕生!後來雖然是一場烏龍,卻讓小芬的丈夫有了家暴紀錄,讓人細思極恐的來了…..原來這一切通通都是”林~老師”的陰謀!! 根據小芬的供詞,她明確表示與林姓老師曾多次發生性關係,但某次做愛完,林姓老師竟無情得跟小芬說:「我們倆人不可能在一起,但如果想妳,可不可以再找妳?」小芬才發現一切都是夢,林姓老師根本是渣男中的渣男,於是決定斬斷這段情,回歸家庭。 事隔半年,林姓老師又找上小芬(小編表示:真的是陰魂不散耶~~),小芬的丈夫忍無可忍了,直接找上林姓老師任職學校的校長以及他本人,校長答應讓林姓老師調職,結果又反悔,小芬的丈夫提出訴訟,結果敗訴……因為後續又發現林姓老師囂張的行徑,在社群媒體寫下:「原諒你是上帝的事,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見上帝!」,甚至還發現林姓老師曾對自己的女兒有不該有的觸碰行為,於是多加兩條恐嚇罪以及性侵,通通都敗!訴! 因為…………………沒!有!證!據! 也因此讓林姓男子越發囂張,還想反告妨害名譽,最終法院判定林姓老師侵害配偶權成立,須賠償三十萬元,校方也因判定結果決定不續聘林姓老師,然而這位林姓老師依舊不悔改的還想方設法要脫罪,看到新聞的後面,小編不禁感慨,柳執行長一再強調的,尋求專業協助都遠比孤軍奮戰的好啊~! 今天小芬的外遇案,如果她的丈夫能夠在配合專業團隊的蒐證下及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的話,在通姦尚未除罪化的時期,結果是不是不會如此曲折了呢?大家認為呢?歡迎在下方留言~ 通姦除罪化您必須了解的事實: 台灣一直存在”通姦罪”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除非有明確性器官接合的直接證據,例如採集到2人的體液或保險套,否則不容易成立。在109年5月29日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違憲,自解釋之日起失效。但這並未代表所有的外遇都要合理化了哦~!小編特此為各位整理了一些傳送門,讓大家對”通姦除罪化”能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大法官釋憲文連結: 通姦除罪化 刑法239條即起失效!大法官釋憲「7961字全文」帶你看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5-29/414111 通姦除罪化 到底除什麼? https://castnet.nctu.edu.tw/castnet/article/11457?issueID=675 通姦除罪化啦!但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啦! https://www.gq.com.tw/bettermen/article/%E9%80%9A%E5%A7%A6%E9%99%A4%E7%BD%AA%E5%8C%96 如果現在看到這篇文章的您,正好面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的窘境 找家協偵探社,我們很樂意為您服務! 想要尋求專業的幫助,家協給您最優質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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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桃園嫩妻好忙!「當傳播妹+夜店喇舌+色情按摩」綠帽夫見肉欲廣告氣炸
    原文出處: 桃園嫩妻好忙!「當傳播妹+夜店喇舌+色情按摩」綠帽夫見肉欲廣告氣炸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908yweb006/?utm_source=line&utm_medium=mmpage 「根本綠光罩頂的最高境界!」 新聞的一開始就開門見山,光看標題就覺得很母湯!擁有一位身材火辣、年輕又貌美嫩妻的羅姓男子是此次新聞的苦主,這也是典型的自行蒐證案例。大致的內容是這樣…… 羅姓男子發現了妻子”身份很多元”,不但是傳播妹、賭場荷官、S按摩女外,超裸露拉客廣告跟許多性暗示影片的主角都有他妻子的身影!羅姓男子發現妻子常常不回家,因此跟蹤妻子,結果就這樣順利拍到妻子赴約賣淫的畫面還發現妻子在夜店和小鮮肉的接吻親熱畫面…… 羅姓男子也請他的朋友裝成客戶詢問妻子相關事宜,結果得到的回覆非常明顯的就是”提供性交易”!!羅姓男子崩潰無法接受,所以決定帶著證據訴請離婚,並且要求孩子的扶養權及精神賠償30萬! 當然,談判一開始,妻子矢口否認,還各種編謊!所幸,羅姓男子證據準備得很齊全,不單單只有物證,人證也有!(柳執行長說的:強而有力的證據啊!!!) 間接證明了他妻子賣淫的事實! 最終,法官羅姓男子的妻子觸犯了”侵犯配偶權”法條,事關重大!羅男與妻子已協議離婚,且須賠償25萬元給羅姓男子。 這則新聞,算是自行蒐證的成功案例,且結果也如羅姓男子所要的,離婚、精神賠償都有了!在這裡小編也跟各位簡單的科普一下關於侵害配偶權的您不可不知的事~! 什麼是侵害配偶權? “配偶權”屬於”身份權”的一種,為了保障家庭生活正常運行,其中一方只要傷害了對婚姻的忠誠,夫妻之間該有的配偶權利被他人介入或是破壞就是侵害配偶權!並不是只有通姦才算哦!即使只是與他人傳送曖昧訊息、有親密舉動,這些都是可被列為侵害配偶權的要素哦!當事者可依民法184、185、195條提出訴訟,進而要求賠償。 侵害配偶權的追訴期? 若是在發現侵害配偶權事跡的那天,從「知道這件事情開始起」,兩年內都可以對第三者跟配偶提出賠償請求;若是在「不知道外遇事件」的發生,而在外遇事實成立超過十年後才得知事實的話,是無法提起告訴的。 關於侵害配偶權蒐證? 除了上述的曖昧訊息、任何能夠證明侵害配偶權的對話紀錄、甚至刷卡紀錄、通話紀錄、照片及錄音錄影檔等等,都可以作為侵害配偶權裁定的證據哦!在蒐證方面如果有直接、完整及更多的證據,就能提高獲得賠償的機率,金額相對的也會比較高哦! 大家對於侵害配偶權有概念了嗎? 關於侵害配偶權提告、蒐證還有很多疑惑? 找家協偵探社,我們很樂意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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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登山女神曾格爾爆與富商不倫戀
    新聞原文出處: 正宮發千字文怒揭曾格爾心機「我邊哭邊截圖」 好友賈永婕留言力挺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665798?from=udn-catehotnews_ch2 閨密遭登山女神「侵門踏戶」!賈永婕爆哭喊「邪不勝正」力挺:同感背叛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88734&fbclid=IwAR0o7_2IQ3SJgBVu-w0BuXK9ZoswuTguUbsZ7MS_vJ9RrVswFQrJ4LDI3m0 登山女神陷不倫風波!曾格爾發聲明:將採法律行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65742?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這篇新聞看標題也不難猜到,又是一則經典的外遇案例了! 先來看新聞內容: 台灣的「登山女神」曾格爾被爆料,與年紀落差很大的富商人夫大談不倫戀,而該名富商的的正宮太太就是公關界女強人─岳啟儒。岳啟儒還發了一篇千字長文淚訴遭到自己丈夫的背叛,痛訴自己的心聲! 岳啟儒在發現曾格爾和丈夫不倫戀的那一夜她表示:”邊哭邊截圖了175張對話截圖” (這裡已經很明顯的看出正宮手上握有強而有力的證據了。) 新聞中岳啟儒提起:「一個29歲的女性,違和看上大她26歲的大叔?在只見過幾次面的狀況下是什麼樣的情誼?」,這位登山女神曾格爾到後來甚至相約自己丈夫泡湯之旅,讓她的家走上毀滅之路,讓她陷入絕望….. 岳啟儒表示,曾格爾在訊息裡以募款名義不斷的和丈夫有聯繫,她的丈夫和不少朋友也都已捐款給她,但卻發現款項是到她的私人帳戶而不是募資平台上?!!甚至還要求丈夫給她170萬(小編OS:簡直獅子大開口!)在這期間,不少的曖昧訊息外,還有曾格爾主動邀約一起出遊等等的親密話題。 岳啟儒說:在發現外遇事實後,她經歷了極度震驚、崩潰和心痛,但決定依法捍衛自己的權益,因此已委託律師並對曾格爾提起「侵害配偶權」之訴訟並求償200萬。 新聞看到這邊,大家有沒有覺得這個這情形好像有在哪看過~~ 可以看一下這篇前陣子也鬧得沸沸揚揚的新聞,新聞連結: 許藍方告醫師娘向周刊爆料不倫 妨害名譽罪證不足不起訴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81499 許藍方控正宮妨害名譽不起訴 週刊記者另案偵辦 https://reurl.cc/rR7jey 還記得當初正宮一開始求償1000萬,到後來上法院的300萬,最終法院終於判定,只剩下50萬…….。 曾格爾的父親為他自己的女兒說話了…. 曾格爾父親出面喊冤!律師不忍了開酸:自己作死自己 https://www.nownews.com/news/5947251 其實看到這篇新聞,在業界經驗老道的柳執行長說了,奉勸各位父母,小孩都已經成年人了,必須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當事情真的發生時,父母最應該做的真的就是安靜的等待就好,沉默是金,否則,真的上法院等到判決定事實成立不是又自打嘴巴了嗎?更何況,正宮還是條件背景都很優秀的女強人,為什麼要白白汙衊別人家的女兒呢?怎麼不是小美還是小英來汙衊您家女兒呢? 當然,這兩篇新聞的共通點都在於,正宮發現了外遇事實,並進行”自行蒐證”,且證據都是完整且很有利的之外,都是正宮自行委託律師,並提起訴訟且交由法院判決的。更重要的是,小三都口徑一致的”否認”有外遇的情形! 在柳執行長看來,假如今天的案例能夠尋求專業的協助,能夠委託專業偵探社出面替自己協調的話,或許得到的補償就不只這50萬,甚至會更高。關於偵探社的專業不僅僅只是各項蒐證,然後提交證據給委託者而已,能夠替無助的委託者談判協調也是其中一項必備的專業領域之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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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雙重人格性侵案爆爭議
    【全文】缺乏鑑定引發法界醫界大論戰 雙重人格性侵案爆爭議 https://reurl.cc/D3MxGR 這則新聞大致講述一名自稱有解離性身分障礙症(俗稱多重人格)的人妻(以下簡稱小美),小美自稱體內有A與B兩個不同人格,A人格特質柔軟敏感;B人格特質冷靜理性,兩人格之間知道彼此存在。 小美的丈夫”默許”她的另一人格擁有感情自由(這邊小邊就開始覺得劇情奇妙了),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網友K男,而K男也知道她擁有雙重人格。與A人格是交往關係,B人格是朋友關係。 一次小美和K男在男方住處約會時,小美洗澡後以B人格身分赤裸身體趴在床上,請K男幫她擦乳液,因此讓K男萌生了想測試小美的B人格是否和A人格一樣,對他有高潮的反應,就這樣不顧小美B人格抗拒,強迫壓住她的身體霸王硬上弓。 劇情離奇的地方是,在性侵過程中,小美的A人格突然出現了,因為A人格和K男是交往關係,後來是在情投意合的情況下結束大戰。而且小美的A人格後來得知K男對她的B人格性侵後,惱怒,而後K男向A人格的小美道歉關於他對B人格做的事(小編真是越來越理不清這到底是甚麼狗血劇情了)。 隔天,小美以B人格睡醒後,因感到下體疼痛,上警察局報警並到醫院驗傷,台北地檢署最後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K男。 而這次事件對於小美雙重人格的部分有不同派說法:(以下擷取自新聞片段) 反對起訴派: 全案並未對小美進行精神鑑定,小美也沒有就醫紀錄。 身心科醫師直言:「多種人格光從醫學角度都很難斷定,很容易偽裝,未經嚴格鑑定就起訴,非常不妥。」 法官私下認為,本案在被害人是否為解離性身分障礙患者部分,完全沒有證據,不應單以被告的自白就作為起訴依據。 同意起訴派: 有法界人士支持檢方起訴的論點。無論小美是否擁有雙重人格,只要被告在侵犯的當下,小美有表達抗拒之意,被告就應該尊重她的身體自主權,無論性侵犯行過程中或結束後,小美是否改變心意變成合意性交,都不會改變被告侵犯小美的既遂行為。 案件被告自陳能夠分辨小美的2個人格,偵查過程中坦承不諱,甚至寫下自白書,以法律層面而言,起訴完全沒問題。 而最後新聞的結論是這樣的: 此案件並未經過精神鑑定,起訴依據除了被害人的驗傷單外,就只有被害人的自訴和被告的自白。法官審理即將面臨的大難題就是該如何認定雙重人格。 柳執行長很常說到,一個案例的發生已經夠讓當事者心累及不知所措,因此柳執行長都會說當您想要反擊、想要補償、想要討回公道時,都必須要有一套”完整強而有力”的證據,來做為未來的談判籌碼,有證據才有真相,有真相就有道理! 這篇新聞引起法醫兩界不同聲音,如果今天證據確鑿,通過專業測謊的報告等等的,是不是各界聲音也比較統一了呢? 各式蒐證、專業測謊找家協偵探社,柳執行長用證據說話,給您一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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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看電影看影集學習當偵探>從電影【福爾摩斯】看,當一名偵探需要甚麼特質?
    說到世界名偵探,除了柯南、金田一,相信很多人腦中浮現的還另有其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由英國醫生兼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作品中誕生的傳奇偵探。福爾摩斯風靡全球,可說是「推理小說」界的”指標”,還成為了電影電視多次翻拍及改編的經典!究竟這位名偵探有什麼吸引人的故事呢? 由於改編作品的層出不窮,實在是太多了!不禁讓大家對於每個版本詮釋的福爾摩斯到底是不是真實的福爾摩斯而感到好奇,帶大家來簡單了解一下,真實的福爾摩斯樣子! 福爾摩斯是虛構人物?真實存在的人物? 亞瑟·柯南·道爾在寫膾炙人口的福爾摩斯時的角色靈感原來是來自於他在愛丁堡的皇家醫院當實習醫師時的指導老師:約瑟夫貝爾醫師。他和小說中的福爾摩斯一樣擁有細微又敏銳的觀察力,往往能觀察一些沒有人在意的小細節中透過演繹法和司法科學來解決問題,在每個案例道出令人驚訝且意外的結論。 在這麼多改編作品中,其中一部改編作品,於2009年拍攝的電影:福爾摩斯,由小勞勃·道尼飾演的福爾摩斯,顛覆了大家對偵探形象的想像。普遍我們認知的偵探,是冷靜、沉著、冷漠與理性的高冷形象表現。 而這部由小勞勃·道尼飾演的福爾摩斯,一改原先書本裡懸疑曲折的劇情,還加入了不少打鬥的動作戲碼。當然,邏輯推理是不能少的,就像小說一樣,路上看見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就開始犯職業病滔滔不絕的推理。 福爾摩斯對感興趣的事物細心觀察、研究,善於推理、分析,卻在生活上不拘小節,偶爾脫線,平常沒有案件就頹廢的像個「宅男」一樣,算是新世代作品對於名偵探不同的詮釋。 說起偵探的辦案手法,有很多種,而其中之一:演繹法,這是福爾摩斯最擅長的手法!可說是他對於擅長的「演繹法」才華展示。演繹法是邏輯學中的證明推理,「若推論的前提為真,其結論確定且必然是真。」 福爾摩斯:「如果你把所有不可能的去除,那麼剩下的,無論多麼難以讓人置信,肯定很不錯。」 這部電影雖然被歸類為”動作片”,但對於電影運用獨特的手法詮釋福爾摩斯在觀察敵情後,事先做好預想的判斷與行動,發想的畫面在高速攝影機的拍攝下,以慢動作方式播放,電影裡的任何動作、每一個表情都極為細膩的顯現,當實際行動時再以快轉方式呈現,著實精彩!也算是將福爾摩斯的專長─演繹法體現的淋漓盡致了。 其實,無論是甚麼辦案手法,在柳執行長的書─讓偵探帶你一窺徵信的行內秘密中也有提到,在辦案過程中,都一定會遇到突發狀況,因此做為一名偵探,無論在遇到甚麼樣的狀況,都必須「膽大心細」,隨時注意周遭環境及任何變化,在關鍵時刻迅速作出決定。就如同福爾摩斯一樣,別人不在意的、看不到的通通都可能是案件轉機的可能。 真相也許不只一個,但是找不到真相嗎? 如果現在看到這篇文章的您,也正在尋找真相, 歡迎找家協偵探社,我們很樂意幫您看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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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開啟徵信新視野>經驗談─不要再打電話來說要查車牌啦!
    不要再打電話來說要查車牌啦! (電話聲響) 小編:「家協偵探社,您好!」 委託者(以下簡稱A):「我想要委託貴公司幫忙查車牌!」 小編:「請問是甚麼原因讓您需要查車牌呢?」 A:「我的另一半(以下簡稱B),有外遇對象(以下簡稱C),請幫我查查看這車牌是誰的。」   最近一連接到好幾通諮詢電話,詢問內容都是要本公司”查車牌”。 根據柳執行長多年的業界經驗,不用多問,也不用查就知道原因,八成是跟感情有關啦! 會打來想要委託”查車牌”,通常是以下的兩個情形: 第一種:A早已懷疑B有外遇跡象或是A出門時,正巧碰上B在家附近上了C的車。 第二種:A透過親朋好友得知B疑似外遇,或是恰巧被親朋好友發現B在家附近上了C的車。 因為A發現了外遇跡象後質問B,而B卻用各種謊言來掩蓋與C一同外出的事實… 以上的兩個情況,是在A發現了B的外遇跡象,卻無法驗證外遇事實的成立時,而萌生了想要委託本公司查車牌,去知道車主是誰,好讓A能直接登門拜(攤)訪(牌)。 但是!!!柳執行長說.... 這麼做是沒有用的! 如果今天您是A的情況下,讓柳執行長分析給您看,為什麼查了車牌還是沒有用呢?! 1.查到車牌,您除了知道車牌的地址跟姓名外,您的手上沒有其他”完整”可以證明B與C外遇的證據。 2.若是直接登門找C攤牌,因為證據不完整,只會打草驚蛇,讓B及C在未來偷情時,更加小心,反而加深了外遇蒐證的困難度。 3.您若是想透過跟C的配偶(以下簡稱D)攤牌的情形下,D對C的質問是一定會發生的,但萬一C巧舌如簧地將所有情況合理化呢?D終究還是會相信自己枕邊人C的。 若沒有完整的證據,只靠您一張嘴是說不通的,不僅B跟C會知道您已經知道他們外遇的事情外,還反而被B冠上”多疑”的各種汙名化。 所以,真的不要再打電話來本公司問說要查車牌啦~~! 那真的是一點用都沒有!反而會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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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花猴離婚案
    點連結,看看新聞: 斷開16年尪「痛哭怨恨陷低潮」! 花猴放手悲喊:謝謝陪伴到力所能及的地步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328269?from=line_et_news 花猴16年婚姻走到盡頭 「從自責到憤怒」親曝離婚原因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831edi005/ 花猴離婚聲明「這句話」破題!律師一看就知原因:願他氣夠長 https://reurl.cc/8pbXZM 部落客花猴離了16年婚首露面!「憔悴面容全被拍」 忍痛上工惹心疼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330136 【取自蘇花猴IG文章片段】 「後來,我們什麼都有了,卻沒有了我們。」 徐先生和我準備離婚了。 這段時間我一直在努力的調整自己的情緒。 原因是什麼? 老掉牙的劇情我就不贅述了。 從一開始的自責、傷心、崩潰 到後來的憤怒、怨恨、失望 在這短短的半個多月,我經歷了各種負面情緒。 明明上一秒還在笑,下一秒就哭得撕心裂肺⋯ 16年了 徐先生,謝謝你陪伴我到你力所能及的地步 也希望你今後得到的, 是值得你錯過這樣溫柔、漂亮、大方、可愛、勇敢、善良、能幹且什麼都不圖你,只圖你愛的我⋯ 新聞是關於部落客始祖”花猴”的離婚案,消息一出,決定離婚的原因僅以”老掉牙的劇情我就不贅述了。”帶過。讓很多粉絲感到震驚,也紛紛在PTT及網路上談論著離婚的種種原因,許多人認為應該是跟外遇有關。 「後來,我們什麼都有了,卻沒有了我們。」,花猴在文中提及經歷了一開始的自責、傷心、崩潰到後來的憤怒、怨恨、失望這六個情緒轉換的過程中不難想像她有多絕望! 相愛容易相處難,模範夫妻代表的陶晶瑩都說:「婚姻是最恐怖的修行。」,新聞中,承辦過許多離婚、外遇等相關家事案件的李怡貞律師說道:「胼手胝足的打拚,一開始是為了幸福快樂的平穩日子,沒想到走著走著,卻是讓日子過的充滿猜忌與不信任,以及最終的心碎的假裝富足。」,李律師也感慨說:有些人就是好像只能共苦、不能同甘,寧願讓他人插足各種甘甜,也不願意滋養過去承擔苦痛的伴侶,甚至將過往經歷的艱難輕輕抹過,讓長年不離不棄的陪伴,瞬間可以變成毫無意義。 順帶一提,柳執行長在業界的經歷已長達14年之久,辦過的案例不下百例,處理過這麼多外遇案例中,關於婚姻的課題部份,柳執行長總結出了以下五點”如何維持良好婚姻關係”筆記",提供給各位! 1.先愛自己,再愛對方。 這點必須放在第一點,因為這是基本! 無論是戀人關係或是婚姻關係,都別忘了自己,只為了對方而活。 別讓自己常常處於患得患失的狀態,我們必須先愛自己,讓自己在好的狀態下,才有餘力愛別人呀! 2.身分很重要! 與配偶維持情人身分而非家人,以免失去激情。夫妻間永遠不會是家人關係,因為你不會跟你的兄弟姊妹睡在一起啊! 即使有了孩子,也不要分房睡! 很多人都覺得結婚之後就沒激情,另一半跟結婚前差很多,看到對方就沒感覺又不順眼,都是因為”身分的轉變”,讓人忘了其實一段好的婚姻不該是只能用一個身分去維持。 誰說結婚後只能是孩子的爸爸、媽媽,又或是誰的太太、丈夫呢? 3.維持良好的性生活。 無論是靈魂伴侶又或是慾望強烈的婚姻關係,良好的性生活是必備。環境不對,就換個地方吧!旅行、汽車旅館都好,換個地方,心情跟感受也會不同哦!不妨試試看吧! 4.在生活中創造儀式感,或是慶祝節日。 柳執行長歸納出,情侶/夫妻間,必過四大節:雙方生日、2/14情人節(男送女)、3/14情人節(女送男)、聖誕節。 不要覺得過節好麻煩,又花錢,培養感情的加分條件絕對是儀式感的部份了! 5.維持交往時的行為模式。 如同第2點提到的,夫妻間暫時忘掉這些因為婚姻加諸的身分,回到戀人時,偶爾約約會,做作交往時會做的事情,絕對會是增進一段婚姻關係中的一帖良藥。 如果今天妳/你面臨婚姻的重大課題時,選擇只剩下離婚時,難道只能默默獨自承受,孤獨面對嗎?其實只要懂得尋求專業的徵信/偵探社協助,蒐集有利證據,當主導權在你/妳的手上,就能擁有更多的選擇。或許不一定要因為外遇離婚,還可以為自己討回公道,得到相對應的補償。因為有專業的調查員,為各種委託者進行專業調查,使想要得知真相的委託者,能夠透過徵信社的協助而得到解答。 如果你/妳正在面臨著婚姻重大課題,這是你/妳需要選擇家協偵探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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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2
    <從偵探角度看新聞>解析新聞─醫院副院長劈腿女博士學生 白色巨塔上演大老婆的反擊
    點入連結,先看新聞: 醫院副院長劈腿女博士學生 白色巨塔上演大老婆的反擊 https://reurl.cc/zNqk0a 百大名醫不倫美女教授!她嬌喊寶貝相擁餵食 正宮暴瘦15kg怒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902/2329745.htm 每天那麼多新聞中,一定都會有一篇關於”外遇”的新聞,這篇大致講述某醫院副院長與他的妻子任職於同一家醫院,自1997年結婚以來,已成為夫妻二十幾年之久。而女人的第六感真的是不容忽視的,某天妻子發現了丈夫的指導博士生竟然和他的枕邊人有不可告人的關係! 以下是妻子的控訴,一起來看看: 小三以LINE傳送「我的寶貝老師」等曖昧訊息給丈夫。 每天與副院長熱線通話2至3小時 搭火車到花東同遊同宿,互動親密、相擁入睡 丈夫搬到外面租屋,對她與子女隱瞞居所 妻子求償400萬,一審法官審認結果如下: 1.傳給丈夫略嫌親密的訊息,只是互相鼓勵、祝福,難認定有重大侵害吳女的配偶權 2.兩人每天電話熱線2、3個小時,但吳女沒有證據 最終的審判結果如下: 法官查出,小三與丈夫同時間到花東出遊,丈夫買兩張火車票;小三花蓮訂房入住人數兩人,且小三在花東入住飯店所寫的車號是丈夫租車的車號,據此研判兩人是一起搭火車到花東且兩人頻繁於夜間在租處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還有摸頭、碰觸身體等親密舉動,已逾一般男女正常交友分際,這些行為的確侵害控訴者的配偶權,判小三應賠70萬元。(在小編看來這篇新聞寫的 70萬算是高額賠償的成功案例囉!) 一般來說,發現問題的那一方一開始都會採取”自行蒐證”的方式,認為只要把證據集好集滿就可以像電視劇裡那樣帥氣的反擊,但在很多自行蒐證的真實案例中,往往因為證據”不夠力”,讓對方發現你的計劃、知道你在調查他,反而甚麼結果都得不到。 這也就是為什麼需要我們這樣的行業去做蒐證這件事情! 可以尋求專業的協助,在不觸法的情形下,既能保障自己權利還能降低違法的風險!要不被反告就得不償失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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